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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案会谈的各类技巧

阅读次数:2505 作者:  来源:广西零距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  发布日期:2015-08-07

一、个案会谈的支持性技巧

个案会谈是指个案工作中工作者与案主面对面有目的的专业谈话。支持性技巧是指工作者通过身体及口头语言的表达,令案主感到被尊重、被理解、被接纳,从而建立信心的一系列技术。支持性技巧主要有专注、倾听、同理心、鼓励等。

表达专注

专注是指工作者面向案主、愿意和案主在一起的心理态度。在某些人生的重要时刻,有人陪伴是非常重要的。当工作者以专注的神情面对案主,案主就会感觉“他与我同在”、“他在专心地陪伴我”,这无疑会给案主带来心理上的支持,增强面对困难的勇气和信心

专注行为的品质,反映着工作者知觉能力的敏感程度,优秀的个案工作者都会注重培养自己

专注的能力。专注技巧既表现为通过生理上的专注行为来表达心理上的二专注,也表现为心理上的专注带动生理上的专注。生理上的专注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:

1 、面向案主:工作者以一种参与的态度面对案主,这种表现意味着“我愿意帮助你”、“我愿意留在这儿陪你”。

2 、上身前倾:坐在椅子上,上身略微前倾。前倾的姿势意味着“我对你和你说的话感兴趣”、“我对你是友好的”。开放的姿势:双手放开而不是抱住双肩。

3 、良好的视线接触:会谈中工作者应与案主保持稳定、坦诚的视线接触,而不是眼睛盯在别处或四处巡视。主动倾听是指工作者积极地运用视听觉器官去搜集案主信息的活动。专注与倾听是不可分开的,是同一种行为的不同侧面。完全主动的倾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:

4 、倾听案主的话语信息:工作者在会谈中的二个重要职责就是鼓励案主多说话,自己多倾听。工作者的倾听不是盲目的,而应该是有目的的,在倾听时要注意分辨案主叙述中的经验部分、行为部分和情感部分。

5 、观察案主的身体语言信息:有声语言不可能完全独立地传递信息,总有身体语言相伴左右,人在说话时,脸上总有一定的表情或手势、动作,身体语言往往起着对有声语言的辅助和强调作用。比较于有声语言,身体语言在传递信息中有更大的优势,如身体语言可以独立传递信息,从案主双腿不停抖动的动作就可以知道案主内心的紧张和不安。而且,身体语言还可以起到戳穿有声语言伪装的作用。因此,作为个案工作者,在会谈中必须仔细观察案主的身体语言信息。

6 、解读案主其人:倾听的最深层意义是要解读案主这个人——包括他的生活、行动及与其问题相关的内容。工作者在用眼睛观察了案主的身体语言,耳朵倾听了他的话语信息,这还不够,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动用自己的大脑,迅速地进行思考判断,解读案主整个人。

同理心

同理心是指工作者进入并了解案主内心世界,并将这种了解传达给案主的一种技术与能力。同理心包括情绪同理和角色同理两个层面的内容,情绪同理即同感,是指工作者如同亲身体验一样感受案主的感受,是一种受他人状况感动的能力;角色同理是指工作者了解案主的情境、参考构架及观点的能力,角色同理要求工作者尽量放下自己的参考构架和文化背景,站在案主的角度去理解案主的问题及其相关的行为。

同理心作为一种会谈技巧,由三个层面的要素组成:一是觉知的能力,包括被感动的能力和理解能力。要想同理案主,就得先了解案主、懂得案主、理解案主。正确觉知的基础,首先是培养自己对事物的敏感性,提高感受能力。二是语言表达能力,包括说话能力和身体语言能力。一般来说,陈述句和征询式、不确定式的语气效果比较好。三是传达的及时性,同理心的传达必须是及时的,迟到的表达可能完全失去意义,提前、急于的表达,会影响同理的准确性、正确性和全面性。什么是传达的最好时机,这要依具体情境而定,需要工作者去自行把握。

鼓励支持

鼓励是指工作者通过恰当的话语和身体语言,去鼓励案主继续表达他们的感受和看法的技术。鼓励的技巧可以起到让案主表达、支持案主去面对和超越心理上的挣扎、增强案主自信及创造彼此信任的专业关系的目的。鼓励应该在工作者觉察了案主的退缩行为之后运用。工作者通过专注与倾听,发现案主沉默、逃避目光接触、避免直接对话、吞吞吐吐等情形时,应当给予及时的鼓励。鼓励案主继续表达可以用话语如“请继续”、“你说的很好”,也可以用身体语言的支持,如身体前倾、微笑地注视、点头、用手示意、眼神鼓励等。

二、沟通要掌握什么技巧

对人尊重的态度和同感的理解是需要通过语言来传递或表达的,因此,沟通双方运用语言的能力和艺术是取得良好沟通效果的关键。

运用好语言符号

第一,把话说得悦耳,悦耳的声音会令人心情舒畅。第二,把话说得清楚,必须让人明白所要传达信息的意思,这就要求沟通者思维有条理,吐字清晰,把意思说明白。第三,把话说得准确,要完整地表达句意,说话用词尽量科学准确。第四,把话说得恰当,说话必须符合特定的身份和场合。第五,把话说得巧妙。例如,如何说好第一句话 ?怎么才能开启对自己有利又令对方愉悦的话题,一般的原则是寻找对方的兴趣谈话区域和自己的有知区域,而要避开对方忌讳的区域和自己的无知区域。

巧妙使用身体语言

身体符号包括人的眼神、面部表情、身体的姿势、动作及仪表等。专家认为,在人面对面的信息沟通中,有 6 5%的社会意义是通过身体符号传递的。身体符号具有无伪装性的特点,人可以言不由衷,但强装笑脸总要露出破绽。人们可以通过恰当的身体符号向沟通对象表达自己对对方的尊重、接纳、关心,更可以通过细心地观察对方的身体符号解读其内心世界。

环境符号

环境符号是指能够传递信息的时间和空间因素。时间在传递信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与人约会姗姗来迟,传达给对方的可能是不认真、时间观念不强、对对方不重视等信息,进而会引起对方很多的心理活动:失落 -、不信任、不愿意合作等。空间因素是指人与人之间的距离、位置以及沟通场所的气氛。谁都知道远远的打招呼表示热情与友好,与人擦肩而过没有任何表示说明彼此的敌意或冷淡。一般而言,人与人之间相隔 O厘米~ 15厘米是亲密距离,其语意是亲密而热烈; 15厘米~ 75厘米是个人距离,语意是亲切友好; 75厘米~ 215厘米是社交距离,语意是严肃而正式; 215厘米以上是大众距离,表明彼此之间没有心理的联系,但在一些特殊的场合如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则是例外情境。由此可见,应该视交往对象的关系把握与人沟通的距离。

三、会谈时的引领性技巧

引领性技巧是指工作者引导案主具体、深入地探索自己的经验、处境、问题、观念等技巧。运用引领性技巧的目的是促进案主在相关主题上做出较为具体、深入、有组织性的表达和探讨,增进工作者对案主的认识和了解。引领性技巧主要有澄清、对焦、摘要等。

澄清

工作者引领案主对模糊不清的陈述作更详细、清楚的解说,使之成为清楚、具体的信息。澄清也包括工作者解说自己所表达的不甚清楚的信息。沟通本来就是困难的事情,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个独特的世界,各自拥有不同的生活空间,不是通过几句话就可以了解的。个案工作者与案主之间不是一般的人际沟通,而是要深入地互动,工作者必须对案主有较全面、深刻的了解才能真正按照其需要提供帮助。

对焦

对焦是指将游离的话题、过大的谈论范围,或同时出现的多个话题收窄,找出重心,并顺其讨论。对焦可以使会谈减少跑题、多头绪的干扰,使会谈能够集中在相关主题上进行深入、具体的讨论。但工作者在运用对焦时应注意与鼓励技巧的冲突,鼓励技巧的理念主张让案主多说话、尽量表达自己,这就免不了会出现谈话漫无边际的情况,因此,对焦技巧的运用不可生硬,应考虑偏离主题的程度及所持续的时间,来决定在恰当的时机进行对焦。

摘要

工作者把案主过长的谈话或不同部分所表达的内容进行整理、概括和归纳,并作简要重点的摘述。摘要技术的运用,可以帮助案主理清自己混乱的思路,突出案主在想法、感受、行为、经验上的特点或模式,促进案主对自己有较清晰的了解。另外,工作者作完摘要后,还应向案主查证摘要是否准确,容许案主否定、接纳或更正工作者的摘要。

四、个案会谈的影响性技巧

影响性技巧是指工作者通过影响案主,使其从新的角度或层面理解问题或采取方法解决问题的技巧。影响性技巧主要有提供信息、自我披露、建议、忠告和对质。

提供信息

工作者基于专业特长和经验,向案主提供所需要的知识、观念、技术等方面的信息。提供信息包括案主不知晓的新信息和帮助案主改正已有的错误信息。工作者在提供信息的时候首先要了解案主的知识背景,分析其对信息的敏感能力和接纳能力,选择适当的方式提供信息。

自我披露

选择性地向案主披露自己的亲身经验、处事方法和态度等,从而使案主能够借鉴他人的经验作为处理自己问题的参考。自我披露可以引导案主从其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,或参考别人的方法解决自己的问题;自我披露还可以为案主树立坦诚沟通的榜样,工作者的坦诚开放、与人分享自身的经历和感受的做法,会感染案主使其愿意表露自己的内心世界;自我披露对促进工作关系也十分有利,工作者的自我披露可以拉近与案主的心理距离,发展融洽的专业关系。

建议

对案主的情况、问题有所了解和评估后,提出客观、中肯和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意见。作为专业的助人活动,在个案会谈中,工作者通过对案主问题及相关信息的了解,总会发展出具体的解决案主问题的思路,工作者应该向案主提出这些意见。但是,工作者首先需要考虑清楚意见或方法的可行性、背后的理念及理论的正确性。而有时如何向案主提出这些建议比方法本身的意义还要重大,如果工作者生硬地强行要求案主按照自己的意见做,违背案主个人意愿,反倒会造成不进反退的后果。因此,如何向案主提建议非常重要。

忠告

工作者向案主指出案主行为的危害性或案主必须采取的行动,例如:“如果你还是每天翻查你丈夫的包,他会觉得自己不被尊重,会严重影响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。”忠告通常是针对一些比较严重的事件或行为,但是,是否严重是一种价值的、道德的判断,是很主观化的。因此,工作者一定要反复斟酌自己的判断,而忠告之后,工作者应该耐心地讲清道理,提供案主不知晓的知识和视角,使案主有所领悟。

对质

对质是指工作者发觉案主的行为、经验、情感等有不一致的情况时,直接发问或提出疑义的技术。通过对质,工作者可以协助案主觉察到自己的感受、态度、信念和行为不一致或欠和谐的地方。